【農機網 通知公告】 三區農業農村水利局、縣農機管理服務中心:
近期,我市對相關部門反映河南農有王農業裝備有限公司等企業違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行為進行了調查處理,現將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對違規產銷企業調查情況
經調查核實,濉溪縣候樂農機銷售公司2020年銷售河南農有王農業裝備有限公司生產的2BYFM-6型玉米免耕施肥精量
穴播機,存在申請資料及票據異常情況,且該銷售公司臺賬不健全,未能按補貼政策要求提供、保存真實完整的紙質和電子資料。河南農有王農業裝備有限公司未主動報告發現影響補貼政策實施的異常情況并采取防范補救措施,未盡指導監督其授權經銷商遵守補貼政策各項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對經銷商的違規行為承擔連帶責任。河南農有王農業裝備有限公司及濉溪縣候樂農機銷售公司上述行為屬于較重違規行為。
二、對違規產銷企業處理情況
為切實維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嚴肅性,維護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根據《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皖農機函〔2019〕450號)和《安徽省關于印發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規范(試行)的通知》(皖農機〔2018〕217號),經研究,決定作如下處理:
1、暫停河南農有王農業裝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2BYFM-6型玉米免耕施肥精量穴播機補貼資格,暫停期3個月。
暫停濉溪縣候樂農機銷售有限公司經銷的所有補貼產品資格,暫停期3個月。
如后續發現其他違規行為,將按照規定進一步處理。
2、上述產品補貼資格被暫停以及經銷商被暫停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產銷企業自行承擔。
暫停期內,產銷企業應按規定整改,整改完成且暫停期滿后,經產銷企業書面申請,可按程序研究后續處理措施;暫停期滿后6個月內,未收到產銷企業書面申請的,視為自行放棄相關產品補貼資格,原則上不再恢復。
3、各縣區要嚴格把關,加強相關產品類似情況的監管,發現問題,按照《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規范(試行)的通知》(皖農機〔2018〕217號)要求,及時調查處理并上報。
淮北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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