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補貼動態】近日,吉林省農業農村廳發布《關于開展2020年度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決定自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21日開展2020年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產品自主投檔工作。
此次投檔僅限于電動單旋翼、多旋翼遙控飛行植保機(納入適航管理的除外),國內生產企業自愿投檔,且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試點生產企業條件
1.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臺,能夠對其產品的作業飛行實行遠程實時監測、安全管控,且該平臺按照中國民用航空局要求已直接或間接接入無人機云交換系統;
2.擁有健全的植保無人飛機操作人員培訓考核體系,有較強的培訓師資力量,能夠對其產品操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安全飛行常識、基本操作技能、安全用藥技術和突發情況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培訓考核;
3.通過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4.具備保證產品質量相應的研發、設計、生產能力以及售后服務能力,在我省至少要設立2個售后服務中心;
5.未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黑名單數據庫的生產企業或法定代表人;產品未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數據庫。
(二)試點產品技術條件
1.空機重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飛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載藥量10升及以上;
2.設計飛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設計飛行真高不超過20米,大飛行半徑不超過1500米;
3.有固定的藥箱安裝位置和匹配緊固件,一款機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藥箱;
4.有操作人員身份密鑰接入裝置,能夠做到經密鑰連接后方可作業飛行;
5.加裝有飛行控制芯片、電子圍欄、避障系統軟件、作業飛行數據實時記錄存儲設備和施藥作業系統,具備防重噴漏噴、防農藥漂移功能,能夠實現作業飛行可識別、可監測、可追查;
6.固定標有性產品銘牌和身份標識編碼;
7.獲得省級以上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或鑒定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或鑒定證書。
此外,企業還應注意,2019年已在吉林省投檔并通過的植保無人飛機生產企業補貼產品本次仍需重新投檔;由于系統升級,此前投檔的植保無人飛機生產企業需重新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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