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通知公告】 根據農業農村部農機化司《關于做好農機購置補貼資質到期產品補貼辦理工作的函》(農機政〔2020〕41號)要求,決定將補貼資質到期產品補貼辦理時限統一延長6個月(自資質有效期滿之日起算)”,并在農機購置補貼管理系統中做了升級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產品狀態的分類及標識
1、補貼資質未到期產品,正常狀態。
該產品信息顯示為:證書資質:有效;補貼申請:可申請;封閉狀態:未封閉。
2、補貼資質到期產品,但系統日期距到期日期在6個月之內(自資質有效期滿之日起算),資質失效但可以申請辦理補貼的產品,警示狀態,提示為“黃色”。
該產品信息顯示為:證書資質:失效;補貼申請:可申請;封閉狀態:未封閉。
3、補貼資質到期產品,系統日期距到期日期在6個月之后的無效產品(自資質有效期滿之日起算),封閉狀態,提示為“紅色”。
該產品信息顯示為:證書資質:失效;補貼申請:不可申請;封閉狀態:封閉。
二、系統判斷與操作
1、企業操作要求
(1)功能升級后企業新添加產品必須完善生產日期(年-月-日)。
(2)對于升級前已經添加了供貨信息還未辦理申請的,如需對供貨信息進行編輯時,須補錄生產日期。
(3)對于產品資質已到期,已添加了供貨信息還未辦理申請的,企業必須補錄生產日期,方可允許補貼申請錄入。
2、受理部門操作要求
(1)錄入申請增加了補貼產品的購機日期(以購機發票開票日期為準)。
(2)對于已錄入申請,如后續編輯修改了購機的機具信息(出廠編號、
發動機號),保存申請時申請日期自動變更為當前操作系統的日期;如未修改購機信息只是修改了其他信息,申請日期不變。
3、系統自動判斷
(1)生產日期和購機日期必須都在產品資質到期之前,方可保存,否則系統顯示不可錄入。
(2)系統中補貼資質到期,系統日期距到期日期在6個月之內標記為黃色,為警示狀態,可以錄入;
(3)證書到期,系統日期距到期日期在6個月之后的標記為紅色,為封閉狀態,不可錄入。
(4)農機新產品、植保無人飛機等部分不具備產品證書有效日期的產品,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中暫不進行產品資質到期補貼辦理延長六個月的處理。
4、APP相關功能已同步升級
附件:資質到期產品延長辦理時限功能操作說明(20200602)
重慶市農機推廣總站信息科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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