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通知公告】
吉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吉林省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吉林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關于發布吉林省農業機械鑒定申請受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吉農機管字〔2022〕12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農業部令2018年第3號)、《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農機發〔2019〕3號)有關要求,為做好我省農機鑒定工作,現將農機鑒定申請受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要求
農機鑒定由企業自愿申請,申請鑒定的產品通過“吉林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s://ypt.jlnongji.cn:9019)進行網上申報。
二、申請范圍
申請農機鑒定的產品應在最新公布的《吉林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產品種類指南》或《吉林省農業機械專項鑒定產品種類指南》范圍內。
三、申請條件
申請農機鑒定的企業應是農業機械的生產者,申請農機鑒定的產品應在申請企業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屬合格產品;
(二)生產批量應當符合大綱要求;
(三)實行強制性認證或者生產許可管理的產品,還應當取得相應的證書。
四、不予受理的情形
申請農機鑒定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未列入指南的;
(二)生產量、銷售量不滿足大綱要求的;
(三)申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四)已向其他鑒定機構申請的;
(五)申請前五年內,有違反《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和第三十條的規定的,或者有違背申請表《生產者承諾書》所列內容的;
(六)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五、申請材料
農機鑒定申請企業應當按照“吉林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信息管理系統”申報流程操作,如實填寫企業和產品信息,同時上傳以下材料:
(一)產品執行標準文本、產品照片和產品規格表;
(二)實行強制認證或者生產許可管理的產品的證書及附件(如適用);
(三)可采信的檢驗檢測報告或試驗驗證報告(如適用)。
申請者從系統填報完畢并提交,同時從系統下載打印吉林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申請表,經生產者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連同其他紙質材料(詳見附件)一同加蓋單位印章、確認并按順序裝訂,郵寄至吉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
六、相關要求
(一)申請者應按照鑒定大綱要求及企業實際情況,及早制定全年農機產品鑒定申報計劃,提前準備好申報材料并及時集中提交申報。為合理調配鑒定資源,保證全年鑒定工作高效開展,原則上每個企業每年初次鑒定項目集中申報不得超過2次。有作業季節要求、試驗條件限制的產品,為確保年度內現場試驗順利開展,原則上應提前3個月申報。
(二)已受理鑒定項目按申報時間順序、鑒定大綱規定試驗條件要求有序安排鑒定。因不符合鑒定條件當年不能實施的鑒定項目順延至下一作業季或下一年度實施。
(三)鑒定申請表應當按照一個獨立的申請產品填寫。符合鑒定大綱規定的涵蓋機型或鑒定單元,應與主機型合并申報。
(四)申請者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因提供材料不實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請者自行承擔。
(五)不予受理的申請材料不退還申請者,如再次申請,需重新提交申請材料.
(六)證書信息發生變更的,證書持有者應在信息發生變化的3個月內提交申請。
七、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吉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綜合處
聯系人:張繼佳葉欣
聯系電話:0431-87974472 0431-87990471
聯系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西安大路6430號
郵政編碼:130062
電子信箱:jlnjjdz@163.com
附件:
1.吉林省農機推廣鑒定申請材料清單.doc
2.吉林省農機專項鑒定申請材料清單.doc
吉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
(吉林省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
吉林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
2022年2月28日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