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通知公告】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和《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轉型升級的通知》文件精神,科學、規范、推進實現農業機械化綜合示范縣建設項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我省鄉村振興戰略總體規劃和省農機發展中心黨委提出的構建“六大體系”、實施“十二項推進行動”、落實“四項扶持政策措施”總體工作思路和布局,以提升縣鄉村農業機械化生產技術集成應用水平、農機化管理水平和農業技術綜合服務能力為目標。培育、創建一批管理服務有序、機具配套合理科學、生產技術集成先進、示范效果明顯的縣域農機化技術推廣應用主體,推進我省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綜合推進,把握要點。以先進技術裝備引進推廣為先導,以信息化技術管理服務為平臺,以規模化示范基地為依托,充分發揮典型、示范推進的效能,實現當地主要農作物全程機械化。
2.因地制宜,突出重點。立足當地自然條件、經濟水平、“2+7”主要農作物農業機械化生產水平,集中力量解決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平川地區要優化配套,推進全程全面發展;丘陵山區要補短板、強弱項,解決“瓶頸”問題;城市近郊以抓好蔬菜耕、種、管、收關鍵環節和機械化為主。
3.優選主體,突出公益。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探索建立農機推廣長效機制和長期穩定的推廣示范基地。項目承擔主體的選擇上要實事求是、以能為先,堅持以基礎條件、服務能力、服務范圍與公益性農機推廣的認同度優先,并向鄉村集體組織、貧困鄉村專業合作社傾斜。
4.規范選型、嚴把導向。先進適用裝備的選型配套要以作業機具引進為主,并認真把握“七好”,即:與當地立地條件和農藝要求的適應性好;與項目建設內容的一致性好;與全省農機推廣試驗示范主推技術裝備同步性好;與、、先進、環保要求的契合性好;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導向性好;與現有機具配套性好;與“鄉村振興戰略和扶貧攻堅要求”銜接性好。
5.強化管理,規范程序。強化責任意識,明確省、市、縣各級責任,嚴格按照 “綜合示范縣資金管理辦法”和本方案的要求管理實施項目建設。切實加強各部門統籌協調,優化提高農業管理服務水平,強化監督考核,充分調動承擔主體的積極性,創新推進農機化發展模式,探索建立監管有效的工作推進機制。
(三)目標任務
2019年,在全省11個市的21個縣(市、區)實施實現農業機械化綜合示范縣建設項目,項目補助資金2000萬元。
在我省陽高縣、渾源縣、朔城區、平魯區、岢嵐縣、原平市、陽泉郊區、古交市、太谷縣、和順縣、榆社縣、汾陽市、離石區、洪洞縣、侯馬市、古縣、武鄉縣、沁水縣、萬榮縣、新絳縣和垣曲縣等21個縣(市、區)實施實現農業機械化綜合示范縣建設項目。
通過項目示范帶動,建設30個綜合示范鄉、60個綜合示范村,示范縣、鄉、村綜合機械化水平明顯提升,縣域農作物綜合機械化水平比去年提高1個百分點以上。
平川地區示范區農作物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98%以上,丘陵山區示范區農作物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80%以上。示范區總數達到40個以上。
新技術新機具展示演示40次以上。
縣級智慧農機云平臺完成構建并實現與山西省智慧農機信息服務管理平臺的技術對接。
運城市做好市本級的智慧農機系統平臺建設,按照“互聯網+農機管理服務”的思路,以省中心農機信息化作業監測平臺技術對接為主,并進行個性化服務功能拓展和指揮、監控等相關裝備建設。
二、建設內容及承擔主體
(一)縣級農機部門管理服務能力建設
1.建設內容:
(1)互聯網+農機管理
①智慧農機信息平臺建設
新建智慧農機信息平臺統一安裝使用山西省智慧農機信息服務管理平臺(省平臺),實現作業統計、項目統計、終端統計、作業監控、地圖監控、作業查詢等功能。
為避免重復投入,已建的智慧農機信息平臺要實現市、縣數據與省平臺數據聯通,完成與省平臺的數據完全對接及數據規范化修復,格式規范要與省平臺保持一致,實現統一技術、統一模塊、統一標準的規范化管理。
有管理需求的項目縣,可在省平臺的基礎上進行功能拓展,拓展內容控制在以下范圍。任務分配功能:實現省到市、市到縣、縣到合作社和鄉鎮的三級任務分配;統計功能:構建合作社和農機手的作業匯總、作業明細、作業補貼匯總、作業補貼明細等報表;適時查詢功能:要實現對終端設備傳輸進度、作業進度、項目進度等進行簡單監測與匯總,以防止因為傳輸數據不規范或者傳輸不及時的問題影響補貼數據。
②建設要求
平臺軟件:可實現省、市、縣數據聯通,數據無差別查詢,避免形成信息孤島。各市、縣智慧農機信息平臺建設要高度集成、一個平臺管理所有廠家數據、可運行可視化監管系統、在線監測農機,達到平臺數據傳輸及時、防作弊、防篡改數據的嚴格管理目的。
監測終端硬件:終端硬件要求有反作弊功能,硬件提供商數據要與省平臺對接。原有終端品牌有多個的市縣,對原有終端要進行整合,所有終端要實現采集數據與省平臺對接,實現實時監測,我省農機裝備管理服務向智能化升級,向集約化、化、數據化方向發展。
(2)新機具、新技術展演示活動
持續推動農機化技術推廣方式方法創新。組織舉辦各類新技術、新裝備現場展演示及田間日活動,示范推廣參與式、體驗式、互動式為主要特點的新型技術推廣方式,通過作業演示、技術講解、操作體驗、互動答疑,集中展示先進技術和機具,構建農科教產學研用一體化技術推廣新平臺、新機制,打造“農機推廣田間日”和地頭農機展演等活動品牌,提升推廣力、影響力。
2.承擔主體
承擔主體為縣級農機發展中心(農機局)。
(二)綜合示范縣機械化生產技術示范基地建設
1.建設內容:
(1)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技術示范基地建設
①主要示范作物:以實現高標準“2+7”主要農作物(小麥、玉米、馬鈴薯、高粱、胡麻、莜麥、谷子、蕎麥和豆類)全程機械化生產示范為目標進行基地建設。項目縣以推動當地主要農作物機械化生產實際需求,選擇1-2種糧食作物開展示范基地建設。
②主要支持環節:重點支持先進適宜的精量播種、施肥、施肥、植保、節水灌溉、水肥一體化、聯合收獲、秸稈還田離田、殘膜回收、產地智能烘干、智能農機及信息化裝備等技術的集成推廣應用,全面提升農機裝備質量和作業能力。
③技術路線及裝備集成配套模式:實現各生產環節技術裝備集成配套,探索和建立農機農藝融合的區域性典型技術模式和全程機械化整體解決方案,形成技術裝備、可復制推廣的技術路線和裝備集成配套模式。項目覆蓋區各種生產數據能對接縣、市(指已建或在建平臺的市)、省平臺,實現示范區全程信息化管理和數據聯通。
主要技術路線:耕整地播種→施肥→中耕植保→(節水灌溉)→收獲→(烘干)→還田/離田。各縣按照生產實際制定完整的技術路線,節水灌溉和烘干環節根據立地條件和客觀需求酌情選擇。
④示范規模:生產示范基地總規模控制在2000畝以上,集中連片面積在200畝以上,總輻射服務面達到3000畝以上。
(2)蔬菜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基地
①主要示范類型:大田蔬菜和設施蔬菜。
②主要支持環節:各縣根據當地蔬菜機械化生產發展需求,圍繞大田蔬菜、設施蔬菜生產,以機械化耕整、播種(移栽)、植保、水肥一體化、收獲、運輸、環境監測與控制為重點環節,解決好生產關鍵環節,突破瓶頸難點,實現農機農藝融合,建立蔬菜機械化生產作業技術路線和裝備集成配套模式。
③主要技術路線:精整地→起壟→育苗→移栽(直播)→管理(環控)→水肥一體→收獲(根葉類)→轉運。各縣按照生產實際制定完整的技術路線,環控和收獲環節根據立地條件和客觀需求酌情選擇。
④示范規模:生產示范基地規模控制在300畝以上,集中連片面積在50畝以上,總輻射帶動面積達到500畝以上。
2.承擔主體
承擔主體為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組織、農機戶、亦可是縣級農機發展中心(農機局)。
3.建立示范基地標識
在機具主要存放場院懸掛“XX縣實現綜合機械化示范基地”標牌。
在主要項目實施區域設立示范基地標識。標識正面為示范基地簡介和區域圖。示范基地簡介要寫明示范基地面積、機具配套數量、主要生產的技術內容以及生產服務組織等。示范基地區域圖要標明開展作業服務的農機專業合作社及農機大戶分布點和示范區域。標識背面為示范基地組織機構、主要技術路線及裝備配套模式等內容。
4.項目規劃
科學合理規劃項目建設,規劃項目實施區域、農機服務組織選點布局,編制項目規劃圖,編制引進機具需求目錄和制定機具配套方案。引進機具需求目錄須征得市、省農機主管部門同意。
5.農機化信息宣傳
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及時宣傳報道項目工作進展成效和農機化技術,編印各類宣傳、技術資料(包括制作影像宣傳、技術宣傳資料)。
三、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要求
(一)專項資金用途
1、引進新裝備(含基地裝備監測終端)的購置補助,單機額不得超售價80%;
2、項目縣構建智慧農機信息管理服務體系,建立智慧農機作業平臺,推進辦公自動化,不得超過15萬元(硬件建設一般不超過8萬元);
3、項目規劃、新機具新技術展演示活動、農機化信息宣傳,不得超過5萬元;
4、項目市按照“互聯網+農機”的發展思路自行確定智慧農機系統平臺建設內容及實施地點進行實施,可在省平臺的基礎上進行個性化定制,資金不足部分自籌。
(二)使用原則
堅持差額包干,誰用誰建原則,建立“比例補助、差額自籌、邊建邊補”的靈活有效機制。
(三)使用要求
項目資金的使用與管理要嚴格按照《山西省農機局 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實現農業機械化綜合示范縣建設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晉農機財字[2016]56號)文件的要求進行,項目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截留、滯留項目資金。項目縣要積極爭取當地財政配套必要的項目工作經費,保障項目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資金撥付
項目縣在完成項目建設過程中,對已完成項目建設的環節,分階段進行自檢自驗合格后,會商財政撥付相關項目資金。
四、職責分工
1.省級農機部門主要職責
省農機發展中心是項目的計劃管理主體,負責項目調查摸底、確定示范縣、計劃任務的下達、省級實施方案和驗收辦法的制定、業務培訓指導工作;負責項目資金的績效目標設定;負責采取績效監控等辦法,確保績效目標實現;負責組織績效評價。省農機發展中心成立項目領導組,由農機中心主任擔任組長,分管副主任為副組長,財務部、農機技術推廣一部等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項目的實施和技術支持部門為農機技術推廣一部,具體負責項目的實施管理、技術服務、督促抽查、開展項目績效評價等。
2.市級農機部門主要職責
市級農機部門是項目的監督管理主體,要組織管理和技術人員組成相應機構,負責項目的指導、監督檢查、驗收和統計匯總等。
3.縣級農機部門主要職責
項目縣(市、區)農機部門是項目的實施管理主體,同時也是部分建設內容的承擔方。根據下達的項目計劃任務清單和項目管理實施方案,制定縣項目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即:認真落實項目組織機構、實施地點、實施規模、建設內容、目標責任、檔案管理及組織開展作業、宣傳等工作;負責項目初驗、工作總結和績效自評工作。項目縣農機部門會同當地財政部門做好項目資金的兌付工作。
各項目縣要成立項目領導組和技術組。領導組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負責項目實施方案的制定、資金管理、組織協調等事宜。項目領導組對項目實施負全責。技術組負責項目的實施管理和組織推動,編制當地項目實施方案等文件,做好項目實施期間的管理、引進機具的跟蹤考核、集成技術應用效益分析、技術服務等。
五、項目實施進度
1-4月,下達示范縣建設項目計劃任務。
7月31日前,編制下達省級項目實施方案。
8月20日前,各項目縣制定項目實施方案,上報省農機發展中心備案,各項目縣上報半年工作總結。
9月30日前,省、市農機部門開展項目督導。
11月30日前,各項目縣完成項目建設任務及初驗工作,上報項目工作總結,完成績效自評。
12月15日前,各市農機發展中心(農機局)對項目縣進行項目驗收;省農機發展中心組織開展績效抽查。
六、項目資料及檔案管理
項目縣農機部門要責成專人做好項目資料的收集、整理及歸檔,做到專項專檔。
項目資料包括:調查摸底情況、規劃計劃、縣農機部門管理文件、實施方案、項目協議、聲像資料、考核記錄、檢查記錄、整改情況、相關票據、動態報表、引進機具的跟蹤考核報告、集成技術應用效益分析報告、項目總結、項目初驗報告、項目績效自評報告等。
七、項目驗收
項目縣農機部門在項目結束后要及時進行項目初驗,準備項目驗收材料,以公函向市農機部門提出項目驗收申請。
市級農機部門在接到項目縣驗收申請后,依照省級項目驗收標準對項目縣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完成后,形成驗收報告,將檢查驗收結果及資料上報省農機技術推廣一部。項目驗收工作也可由市農機部門統一組織委托第三方驗收。
市級智慧農機系統平臺建設項目由省農機發展中心驗收。
項目驗收材料包括:
1、項目申請驗收公函。
2、項目下達資金撥付文件。
3、縣級實施方案;項目規劃;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聲像、文字等有關資料。
4、示范基地在項目建設中應當形成的試驗考核、效益分析報告等。
5、縣農機局編制的項目文件、會議紀要等。
6、農機具引進購置清單、票據復印件。
7、項目初驗報告及項目實施過程的印證材料。
8、縣農機局與承擔主體簽訂的公益性示范協議等。
9、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資金運行程序、資金支出等內容。
10、項目工作總結和績效自評報告。
八、項目績效考核
省農機發展中心依據績效評價有關要求,制定項目績效評價評分標準。按項目計劃目標和項目建設內容,采用百分制績效評價辦法,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績效評價。考核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走訪、核驗評分”的方式進行。考核等級分為四個等級:90分(含90分)以上為;90-80分(含80分)為良好;80-70分(含70分)為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
各項目單位在項目驗收后依進度要求進行項目績效自評,編寫項目績效自評報告,上報省、市農機部門。各市農機部門按要求收集、審核、整理、匯總各項目縣績效自評情況,編制本市實現農業機械化綜合示范縣項目管理工作總結,統一上報省農機中心推廣一部。
九、項目動態報送
各項目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要及時將項目進展情況和工作開展情況上報市農機部門,市農機部門將情況匯總整理后上報省農機技術推廣一部。
1、周報內容:每周二填報《2019年實現農業機械化綜合示范縣建設項目基本情況表報》、《2019年實現農業機械化綜合示范縣建設項目作業動態表報》。
2、月報內容:每月25日報送本月項目建設情況。
3、半年報內容:8月20日前報送半年工作總結,11月15日前報送全年工作總結。
4、報送要求:*專人進行動態編報,紙質版由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寄省農機技術推廣一部,電子版發送電子信箱(sxnjtgk3@163.com)。
十、結果應用
省農機發展中心對農機化綜合示范縣進行績效評價。對于績效評價的項目縣給予立項傾斜支持,對于績效評價不合格的項目縣進行限期整改和通報批評,酌情取消下一年度農機化項目資金支持。
十一、保障要求
(一)強化項目管理,精心組織實施。
各項目縣要依據省級實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縣級實施方案》(主要包括:項目承擔主體方營業執照、經營現狀、農機裝備及作業服務現狀、項目組織管理、技術組人員名單、實施區域的規劃、建設地點及規模、建設內容、技術裝備需求、任務落實、實施進度、補助資金管理等),組織承擔主體實施。《縣級實施方案》應及時上報市農機部門審核,由市農機部門報省項目管理部門備案。承擔智慧農機系統平臺建設的項目市也要結合本方案的要求編制上報《平臺建設實施方案》并依項目管理要求認真實施。
項目縣要與項目承擔主體簽訂項目協議書,明確各方責任、權利、義務等,明確項目機具用途和管理等。引進機具噴繪“XX縣NJSF2019-XX”字樣、設立項目示范基地標牌和標識由項目承擔主體自籌資金建設。
在項目實施期間,各市及項目縣要及時掌握各項目區的工作進展情況,如遇不可抗力原因需要調整、變更實施區域時,須經縣項目領導組同意,縣農機部門函報市農機部門批準并報省項目管理部門備案。
2019年4月底以前,個別自行實施建設項目的縣,其實施方案的編制內容以本方案要求為主,已完成的建設內容參照《山西省農機局 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實現農業機械化綜合示范縣建設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晉農機財字[2016]56號)文件要求實事求是、嚴格管理。
(二)嚴格資金管理,強化制度保障。
項目縣要加大項目檢查、資金兌付等工作的督查力度,建立健全項目責任制,通過有效的辦法和科學的程序,按時完成項目任務,確保補助資金專款專用。資金不足由項目承擔主體自籌。項目資金如有結余應及時用于擴大項目建設任務。
(三)認真督導檢查,實施動態管理。
各市農機部門在項目實施各階段進行督查,監督檢查次數不得少于兩次,并將每次督查情況形成報告報省農機技術推廣一部。督查中要查看項目縣項目工作布置、實施、檢查、資金兌付等原始資料(包括文件、會議記錄、通知、便函、票據、工作記錄等),實地查看機具引進及使用考核情況。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項目縣領導組提出書面的限期整改意見。
項目縣要組織人員督查項目實施進度和完成質量,并將項目實施進展情況上報省、市農機部門。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項目任務如期完成。在加強項目實施過程、日常監督檢查的基礎上,要定期進行全面自查。
(四)強化過程管理,及時總結自評。
各項目縣在實施過程中要加強項目管理,整理保存好項目資料,完善項目印證資料,及時進行項目工作總結和績效自評。
項目工作總結包含:項目概況;項目完成情況(項目建設內容、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引進機具的型號及數量,項目實施的范圍及輻射范圍等);項目實施中采取的主要措施;總結出適合本地區的技術集成模式、機具配備方案、技術路線;項目宣傳,機具演示示范情況;項目實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資金的具體使用情況及補助標準;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項目績效自評報告包含:項目的基本情況(項目概況、項目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項目組織管理和實施情況、項目年度績效目標);項目績效情況(項目投入情況、資金落實情況);項目績效指標完成情況(產出指標完成情況、效益指標完成情況);項目主要經驗做法;項目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的建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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