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機網 通知公告】農機鑒〔2019〕34號
各省(區、市)農機鑒定站(質量監督管理站、質量投訴監督站):
2019年全國“農機3·15”消費者權益日活動現場活動舉辦在即。為進一步落實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中國農業機械化協會《關于開展全國“農機3·15”消費者權益日活動的通知》(農機鑒[2019]18號)要求,確保活動有序、有效開展,現將有關工作安排和要求補充通知如下:
一、“農機3·15”標志使用
“農機3·15”標志已經總站常務會議審定印發,從本次活動開始啟用。鼓勵各地在“農機3·15”活動、農機質量投訴監督、維權服務工作的相關資料印制和宣傳中規范使用。
二、相關活動議程
(一)總站(或協會)帶隊領導在主、分會場啟動儀式上講話。
(二)主辦方發起“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助推農機轉型升級”倡議活動,在啟動儀式上宣讀《倡議書》(見附件1)。
(三)各省提前聯系落實響應倡議活動的農機生產、銷售和維修服務企業,并安排企業代表發言,現場做出承諾。有條件的省份可以適當形式組織現場簽字儀式。3月10日前各省將參與倡議響應活動的企業名單報總站。
(四)根據農業農村部農機化司要求,各站需印制《“大馬拉小車”問題農機產品消費警示》(見附件2)在現場發放。該消費警示由部農機化司、部農機試驗鑒定總站、部農機推廣總站、中國農機安全報社和中國農業機械化協會等單位共同發布。各站主動向主管部門匯報,積極響應、參與此項活動。印制時,除增加本省(區、市)參與發布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外,其他內容不要改動,印制形式不限。
(五)其他議程和活動內容由各省自定。各主、分會場活動方案于3月10日前報總站。
三、現場發放材料
(一)《農機用戶購機指南》;
(二)《農機質量投訴服務卡》,總站提供版式(見附件3),各站在添加本地相關機構名稱后自行印制;
(三)《“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助推農機轉型升級”倡議書》;
(四)《“大馬拉小車”問題農機產品消費警示》;
(五)其他共享資料。鼓勵有意愿和有需求的省份相互對接,主動推薦本省資料在微信群中分享。
此外,總站還將攜帶部分《小麥生產全程機械化裝備的選擇、使用與維護》圖書和無紡布資料袋,到江蘇主會場和6個分會場發放。
四、宣傳報道要求
本次活動擬在農業農村部、《農民日報》等媒體上綜合報道,總站在中國農機化信息網設“農機3·15”專題進行宣傳,并在《中國農機化》《農業部農機鑒定》等微信公眾號同步報道,全國上下聯動,形成宣傳聲勢。為配合宣傳,各省要在積極聯系地方媒體宣傳報道的同時,安排人員,按下列要求時間提供稿件:
(一)每個會場提供一篇圖文并茂的綜合消息稿。
(二)每個會場提供3—5幅現場圖片(400×300像素),并配有簡要文字說明,具體包括:時間、地點、人物和活動內容等。
(三)組織和提報本省及市縣“農機3·15”活動消息和圖片新聞。
(四)及時將地方媒體對活動的報道情況報告總站,提交相關鏈接。
五、調研安排
(一)本次調研主要圍繞“農機質量投訴監督和農機質量調查工作情況”開展。《農機質量監督工作調研提綱》見附件4。
(二)各省按調研提綱準備并提供書面材料。書面材料遲3月20日前報總站質量監督處。
(三)各主、分會場省份按照要求適當安排座談、走訪。調研對象包括農機質量監督相關單位、農機企業、農機用戶等。
六、做好活動總結
活動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并對明年相關活動開展提出意見建議。3月底前將本省(區、市)2019年“農機3·15”活動總結報總站。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活動由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中國農業機械化協會和地方單位聯合主辦。總站將聯合協會組成7個小組分赴江蘇主會場和山西等6個分會場參加現場活動。
(二)全系統充分利用“農業農村部農機質量監督工作聯絡微信群”,加強溝通交流,及時互動反饋意見建議,傳遞文件資料和相關信息、稿件。
(三)總站質量監督處聯系電話:010-59199031,聯系郵箱:jdznj315@163.com。
附件: 1.“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助推農機轉型升級”倡議書
2.“大馬拉小車”問題農機產品消費警示
3.《農機質量投訴服務卡》設計式樣
4. 農機質量監督工作調研提綱
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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