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農業(農牧)局(委):
為認真貫徹落實好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的指導意見》(川辦發[2017]55號)文件精神,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推進我省現代農業加快發展,現提出如下貫徹意見:
一、高度重視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
加快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小農戶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和現代農業的重要途徑,也是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適應農村生產力發展需要,是發展現代農業的新生力量,有利于推動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具有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功能,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利于拓展服務領域和提升服務能力,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是加快構建公益性服務與經營性服務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路徑,有利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資源向農業農村集聚,提升農業物資裝備水平和集約化經營水平。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業社會化服務建設工作,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到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重要作用,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建立管理體系,深化指導服務,營造良好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環境和輿論氛圍,著力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全面完成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的目標任務。
二、大力培育多元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主體多元化、形式多樣化、運作市場化”的要求,加大培育發展和指導服務力度,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元發展、規范發展、創新發展,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成為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骨干力量。鼓勵和支持新型職業農民、農村經紀人、高校畢業生、返鄉創業農民工、退役軍人,以及基層農技人員、科研人員創(領)辦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元發展,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深入開展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農場示范場建設行動,嚴格評選標準,公開發布命名公告,開展動態監測,規范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組織行為、經營行為和管理行為,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規范發展,提升發展實力和帶動能力。支持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采取專業合作、股份合作、社區合作等多種形式發展,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創新發展,探索建立農業共營制、保底分紅、借羊還羊等利益聯結機制。支持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聯合組建農民合作社,農民合作社自愿聯合發展聯合社,大膽創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組織形式、生產方式和經營機制,推動區域合作和同業聯合,激發農業發展內在動力。
三、大力推動扶持政策落地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主動會同發改、財政、工商、國土、金融、保險、電力、稅務等部門,制定出臺落實財政扶持、信貸保險、用電用地、稅收優惠等扶持政策的文件,明確落實措施和具體辦法,確保扶持政策落到實處,營造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的良好環境。要改進財政投入方式,加大資金扶持力度,推動財政支農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經營性服務主體,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定向委托、獎勵補助等方式,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農業社會化服務和承擔農業公益性服務項目,增強自我發展能力。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會同國土部門解決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服務主體設施農業、輔助設施、配套設施用地以及服務設施用地難題,促進農業經營產業化和服務社會化。要密切配合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服務主體信用評價體系建設,開發信貸品種,簡化信貸程序,擴大擔保物范圍,著力解決融資難、融資貴,保障農業生產經營資金需求。要與稅務部門聯合制定落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服務主體享受國家相關稅收優惠的具體辦法,切實減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服務主體經濟負擔。
四、建立健全指導管理體系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形成部門權責明確、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為加快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提供組織保障和有力支撐。要全面履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職責,扎實做好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綜合協調、業務指導、檢查督促和組織實施工作、政策制定工作,統籌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加快發展。要與發改、財政、國土、稅務、工商、科技、金融、保險、電力、供銷等相關部門加強協作配合,協調解決突出問題,研究制定推進措施,共同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加快發展。要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服務主體拓寬服務領域,大力開展農資采供、產品營銷、農業科技、統防統治、疫病防控、農業信息、質量檢測和政策咨詢服務,滿足小農戶經營服務需求。要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服務主體創新服務方式,積極推行合作式、訂單式、托管式、對接式和全程式服務,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功能。要開展全面調查研究,充分掌握手資料,探索制定農業社會化服務行業規范和行業標準,積極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標準化。
五、開展典型示范帶動
選擇工作積極性高、基礎條件扎實、社會化服務發展充分的縣(市、區)和服務能力強、服務范圍廣、市場化運行規范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服務主體,組織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示范縣和示范主體創建行動,樹立典型樣板,發揮示范帶動,全省農業社會化服務健康發展。2017年,確定崇州、邛崍、廣漢3個市作為示范縣和德陽市民陽農機專業合作社、安州區永福農機專業合作社、鹽亭縣宇豐農機專業合作社、江油市維農農機專業合作社、閬中市永安糧油專業合作社、高坪區盛世糧食種植專業合作社、儀隴縣合力輝煌農機農民專業合作社、廣安區惠民農機農藝專業合作社、鄰水縣農友農機專業合作社、西昌市裕星農業服務專業合作社等10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示范主體。在取得典型示范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示范縣和示范主體創建范圍,加大項目支持和補助力度,積極推進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著力創新農業社會化服務運行機制。要以支持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為重點,以提升農業生產效益為目標,實施區域集中連片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大力發展服務帶動型規模經營。適時召開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推進會,總結成功經驗,推廣創新做法,推動各地全面貫徹落實農業社會化服務政策。
六、建立績效考評獎懲制度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牽頭做好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的監督考核,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每年開展一次項目績效考評,著力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要強化政策業務指導,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督查和檢查活動,確保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有力有序有效推進。指導崇州、邛崍、廣漢3個市探索制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承擔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績效考評辦法和獎懲制度,強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建設績效監督,提升項目扶持效果。及時總結推廣各地經驗,適時制定出臺全省農業社會化服務考評辦法,建立獎懲激勵機制,每年定期通報各市(州)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建設情況;建立示范縣和示范主體退出機制,依據績效考核結果和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開展情況,對工作推進有力、服務效果良好的市(州)、示范縣和示范主體適當增加項目補助資金;對組織不力、未按要求使用補助資金的示范縣和示范主體取消示范創建資格。
四川省農業廳
2017年8月11日